省司法厅出台政策:支持许昌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作者:日期: 2023-05-20

为支持法治许昌、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近日,省司法厅出台

《河南省司法厅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意见》

 

《意见》从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政府立法、普法与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改革等12个方面全力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

 
 
1

以示范创建为载体——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意见》明确提出
 

今后将进一步支持许昌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督促指导许昌贯彻落实法治河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指导许昌加强纪法衔接和开展现场专题述法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支持许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培育更多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成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助推许昌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支持许昌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支持许昌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指导培育更多单位成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

 

支持许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支持许昌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动乡(镇、街道)有效承接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2

坚持“小切口”立法——

为推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建设

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意见》指出

大力支持许昌立法工作,鼓励按照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就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相关政策进行立法,紧扣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关键性问题,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开展“小切口”立法,为推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意见》表示

支持许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加强对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许昌段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指导,总结许昌“以案释法”等普法经验和做法,积极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

加强对许昌市、县、乡、村四级法治创建的指导,支持许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许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支撑。
 

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意见》要求

支持许昌建设形成门类齐全、链条完善、融合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支持许昌整合优化司法鉴定资源,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形成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类别齐全的司法鉴定业务体系。

发挥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在服务许昌国际交往、涉外经贸等领域的积极作用,鼓励许昌律师和许昌仲裁机构积极走出去,形成辐射豫中南、联动豫东南的发展态势。

支持许昌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许昌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水平。

 

 
3

强化软硬件建设——

促进司法行政事业

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意见》要求

支持许昌“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

按照河南“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规划,重点支持许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在项目建设、重点系统应用、智慧矫正建设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先行先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应用平台,促进许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意见》还表示

支持许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加大对许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指导力度,提升“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

支持禹州市、魏都区等县(市、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更好发挥一线实战平台作用。

推进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指导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岗位练兵,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提质增效活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指导和支持行为矫正、心理矫治等教育矫正项目建设,推动矫正模式向精细化转型。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意见》大力支持许昌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将更多司法行政改革试点设在许昌,支持许昌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打造可复制的样板。

 

来源:许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