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干静到市中心医院参加鹿鸣湖院区临床第十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交流

作者:日期: 2024-07-31

7月31日上午,许昌市中心医院召开鹿鸣湖院区临床第十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交流会,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干静同志莅临指导,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朱培,医院党委书记连松涛、党委副书记白惠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葛培金及鹿鸣湖院区临床第十党支部党员参加会议。鹿鸣湖院区临床第十党支部副书记栗付民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6月2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史根治6月27日参加所在和所联系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交流时的讲话精神。

干静主任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目前,党纪学习教育已接近尾声,但“收官”不代表“收场”。一要持续加强学习。要持续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提升政治素质,充分展现白衣天使良好形象。二要推进学用结合。学习的目的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临床一线党员干部,要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将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紧抓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时刻筑牢医疗安全防线,有效保证全市人民生命健康。三要持续打造示范。近年来,鹿鸣湖院区临床第十党支部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第一批公立医院党建示范党支部、许昌市第一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五好党支部”、许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支部中走在了前列。下一步,党支部要发挥标杆作用,支部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纪学习融入每一次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中,持续抓好清廉党支部、清廉科室创建,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与真抓实干、紧抓快干、埋头苦干结合起来,共同营造医院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支部党员代表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体会进行交流发言。

供稿 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