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E区体检中心改造(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日期: 2023-06-27


项目概况
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E区体检中心改造(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许昌市兴业路与东泰街交汇处东泰大厦5楼051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2023-12号
2、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E区体检中心改造(二次)
3、预算金额:10.66674万元;最高限价:10.66674万元
4、采购需求:按照图纸位置和施工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鹿鸣湖院区E区体检中心新增玻璃隔断、分诊台和铝方通背景墙,房间内部新增水盆、开关插座,对现状水电线路进行改造等。
5、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
6、交付(实施)地点(范围):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内。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
8、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3、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请有意向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准备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格式,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jsgcdl02@126.com,并电话告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与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获取磋商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
3、磋商文件领取方式及地点: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地点:许昌市兴业路与东泰街交汇处东泰大厦5楼0511室。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7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市兴业路与东泰街交汇处东泰大厦5楼0521室。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许昌市兴业路与东泰街交汇处东泰大厦5楼0521室
、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网站发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谷老师
电  话:0374-3353769
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效女士  
电  话:0374-6098899
地   址:许昌市东泰街与兴业路交叉口东泰大厦5楼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E区体检中心改造(二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信用查询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文件费 3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必须对供应商名单严格保密

温馨提示:
1、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④在提交报价时,如在多轮次报价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分项报价,请在开完标后代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将(工程量清单报价)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否则以上轮次报价为准。
(2)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如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3.请通过报名的投标公司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或送达至许昌市兴业路与东泰街交汇处东泰大厦5楼0521室,必须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