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首页 > 医院动态 > 招标采购 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污水运维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日期: 2023-12-14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污水运维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污水运维管理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YLZB-Z-C2023029号(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运营服务等全包干式项目,主要包括:1、安排持有环保产业协会培训合格证书的运维人员负责污水处理站的24小时运维值班: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巡检、维修和保养,污水处理站消毒机加药。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稳定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2、负责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网上数据的填报,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的监测因子和频次进行日常数据的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3、负责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记录、加药记录等各类台账的登记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做好各类迎检工作。4、如因检查中所发现环保问题或因运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所产生的罚款费用及负面影响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详见采购文件)(五)预算金额:32万元;最高限价:32万元;(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政务平台”网站(www.xxg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四、磋商文件的获取:1、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请在医院备案完成的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440636377@qq.com,并电话通知报名。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于2023年12月26日08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中段1280号老广电局家属院;收件人:吴婉瑜;联系电话:15038967787。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七、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联系人:海老师 联系电话:0374-3353016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中段1280号老广电局家属院 联系人:吴婉瑜 联系电话:15038967787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3年12月14日 温馨提示:1、 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最后报价(多次报价):根据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须进行最后报价(多次报价),最后报价(多次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注:①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多次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应提交最后报价(多次报价):包括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最后报价(多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②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多次报价)。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④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纳手纹印(特殊情况下适用) 2、如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3.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多次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