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首页 > 医院动态 > 招标采购 许昌市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第三方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作者:日期: 2024-0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HC-C2024003号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第三方药品配送服务项目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月23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2、更正内容:供应商资格条件A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二证合一);3.2投标人具有双通道药品配送资质;3.3药品配送企业必须能够保证配送合法生产且质量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具有与三级甲等综合综合医院所配送药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和人员,药品供应与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需求,经营低温冷藏及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具有完整的冷链系统。3.4投标人自拟承诺书,承诺遵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参考外省中标结果的温馨提示》。无外省中标价的药品参考原购入价格,并能在原购入价格的基础上适度下浮。(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3.5能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具有较强跨区域调拨能力,急救药品能确保8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48小时配送到位(以网上接到订单起计算),节假日能照常配送。(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誉;近年来在市委巡查反馈涉及有行贿或犯罪记录的不予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B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二证合一);3.2药品配送企业必须能够保证配送合法生产且质量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具有与三级甲等综合综合医院所配送药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和人员,药品供应与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需求,经营低温冷藏及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具有完整的冷链系统。3.3投标人自拟承诺书,承诺遵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参考外省中标结果的温馨提示》。无外省中标价的药品参考原购入价格,并能在原购入价格的基础上适度下浮。(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3.4能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具有较强跨区域调拨能力,急救药品能确保8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48小时配送到位(以网上接到订单起计算),节假日能照常配送(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誉;近年来在市委巡查反馈涉及有行贿或犯罪记录的不予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凡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涉及到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许昌市中心医院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