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A区五楼卒中重症监护病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日期: 2024-03-22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A区五楼卒中重症监护病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A区五楼卒中重症监护病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DXZB-XC-20240319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按照图纸位置和施工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鹿鸣湖院区A区五楼卒中重症监护病区部分房间开设门洞,增加门体,洞口、窗口封堵,增加玻璃隔断和门,部分房间水电线路改造,改造区域污染墙面批白、刷漆处理等。(详见磋商文件)。
(五)预算金额:7.50465 万元;最高限价:7.50465 万元。(包含但不限于税金、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设备材料费等一切费用)
(六)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
(七)交付(实施)地点(范围):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A区五楼卒中重症监护病区。
(八)分包:不允许。
(九)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请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892189247@qq.com,并电话通知报名(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于报名时转账至支付宝账户:15837567223(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须于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屯田路4099号园区高创科技孵化器2号楼602)。注:使用顺丰寄付(请务必在顺丰快递单上标注项目编号),许昌本地投标供应商可选顺丰同城急送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邮寄地址: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屯田路4099号园区高创科技孵化器2号楼602);收件人:蔡女士;联系电话:17537405352。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屯田路4099号园区高创科技孵化器2号楼602)。
3.本次开标不再邀请投标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七、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13598377615
代理机构名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元鼎国际B座1612室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374-8318599   17537405352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报名资格要求
请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892189247@qq.com,并电话通知报名(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说明与要求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2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3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按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附件2: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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